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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.12.28
臺灣文學與政府標案 /
瀟湘神先生、楊美紅女士演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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​演講側記

星期五

3:30 pm

台大台文所

博士生

​張純昌

      2018年12月28日,「台灣文學知識經濟與實作」請到知名小說家瀟湘神先生,與台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楊美紅女士至課堂上演講。希望能藉由講者的介紹,讓台文所學生的所學與社會連結。作為一個專業者,藉由與政府的互動與投標,將自身所學發揮出來。

 

      黃美娥所長先介紹了兩位講者的背景與內容。楊美紅,就職於台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的女士,將為各位簡介她工作的內容。在公部門公告大小的標案時,會有什麼公告需求,以他們的角度會做什麼,這些公告背後的眉角,以及有什麼需要注意的細節。而小說家瀟湘神,各位應不陌生,他與朋友創立的「台北異聞工作室」,作為一個與公家單位合作的投標者,會有什麼心得。兩位講者將分成兩個部分,對「台灣文學與政府標案」這個主題做兩方面的討論。

 

楊美紅:

 

      只要使用政府的預算,無論是政府採購,在學校做採購業務,都必須使用政府採購法,這些內容一般需要進行一百多小時的實習,還分成基礎班與進階班。在這次講座裡想提供各位的則是一種精神與概念,其實各位只要使用憑證,下載標單,大概有一次經驗就會知道。

      政府採購法並不是一開始就有的。也許各位同學有申請過國議會等補助,但政府採購法,是關於廠商承包的法案,而不是關於個人。牽涉到政府預算,大家都很怕所謂的「圖利廠商」,採購法是一種限制、也是一種保護,讓人無法找採購者碴。所以必須懂了法規之後,才能順利進行。

      採購法的精神是公平公開、廉能效率的。不管是工程、財物或勞務採購等類型,所有程序都包括招標、決標、履約、驗收、估驗、付款等,而每個程序出現問題都可能影響政府的廉能形象。

      文學院多半會牽涉的都是勞務類型採購,楊美紅推薦聽眾可以去閱讀文化部出版的《藝文採購參考手冊》,裡面有詳細的說明。

      那麼誰來把關案件內容的通過與否呢?通常是組織一個委員會。在把關過程,通常是一個五人小組,幾個是單位中的人,幾個是外聘委員,政府部門之中也會邀請幾個委員,考量的重點在需要什麼技術,先篩選有其專長的人,再找這些人開會。採購雖然有很多關卡,但還是會有一把鑰匙放在主管機關。公家機關通常最擔心的是被所謂政風單位,但只要沒有任何對價關係,通常就不會有問題。

      楊美紅舉了前幾年《夢想家》的例子,一開始新聞非常大,大家懷疑是否圖利賴聲川,但最後政風單位介入調查,九個月後簽結,證明是限制性招標,並未有圖利事證。文建會委託賴聲川的表演工作坊,這種「限制性招標」,是招標單位直接找人。而另一種「半公開評選」,是找兩三間廠商,一起競爭。

      幾種可能的標案弊端,如「綁標」:在規劃、設計過程中藉由限定資格,指定特殊規格或施工法,規定不合理之履約期限或押標金等方式,以限制競爭排除其他廠商參與競標。「圍標」則是指相關廠商在招標前私下共同商議決定,由某一廠商得標,而該廠商則提供利益給其他陪標者。這些弊端都會造成承包商勾結,或者提高工程費用等後果。

招標方式及決標原則之適用,因規模的不同,兩億元、十萬元到一百萬之間。若是限制性招標、公開徵求等,通常只需要報價單,甚至不用簡報,而十萬元以下的標案也不需經過政府招標。

      什麼是招標與逕洽議價的不同?公開招標是邀請不特定廠商。但藝文採購由於需要專業人士,通常都是限制性招標,邀請兩家廠商比價,或邀請一家廠商議價。限制性招標的類型有十六種,跟藝文類相關的如藝術品,自然是直接逕洽,如果是找人寫書,那也是逕洽。若要委託專業服務、技術服務、資訊服務,就辦一個公開評選,像是建築設計、圖書撰寫出版。學術類、藝文活動也是限制性。若是土木則通常都是最低標,但如古蹟修繕比較需要經驗,就可以往逕洽去走。

      議價的規則是這樣:下載需求書,也寫好企劃書了。最後評選第一的優勝廠商,就可以第一議價,第二名就第二議價。

      這裏說明一個特殊名詞,「錯誤態樣」,是指沒有在機關首長核准的公文中說明邀請或委託對象的名稱、專業素養、特質等理由,是不能申請的。

      楊美紅也特別強調,要付款的條件是一開始就決定好的,當廠商投標時,等於已同意契約,所以在投標前就要看清楚契約的內容,否則等拿到標案時,關於契約內容已很難改變。案例:建築倒塌、自自冉冉、張達修問題。

 

瀟湘神

      瀟湘神先講述了「台北異聞工作室」創設的緣起,最早他們是希望透過實境遊戲的形式帶回關於城市的記憶,他們提出「城市還魂」的理念,而這個他們使用的世界觀,奇幻的設定促使他們開始調查台灣的民俗文化與神怪,這促成了《唯妖論》與《尋妖誌》的出版。他們並且提出了「妖怪即是文化」的理念。

      接著他說明與公部門互動的經驗,一開始是「台灣鬼怪文學特展」,瀟湘神與何敬堯合作共同擔任策展人。他們的工作是在展覽中提出論述,論證鬼怪如何作為社會性與或文化性的存在。事實上工作室本來僅是顧問,後來因緣巧合卻參與到這個計劃裡,成為策展人。

     瀟湘神提及了幾個他們創作的作品:「醮事」、「農民力」、「ARG」,說明各自作品背後的理念,並預告了他們接下來的作品。

      事實上,瀟湘神認為,他們這個工作室的發展毫無策略也缺乏行銷能力。但所以能逐漸被認識到,或許是因為工作室逐漸建立起相關的理論與論述,且一步一腳印的實踐出來。以與政府合作的案例上看,他們是透過逐漸累積起來的時機被認識的,就因為他們一直在發展理論,如妖怪、做出桌遊、對於遊戲的看法,才產生了被認識的機會。

 

     接著瀟湘神以「產學合作的可能性」為思考面向,以「西門町的四月笨蛋」為例提出他的想法。

     「西門町的四月笨蛋」是一個三天進行一次的解謎遊戲,一個互動式的解謎連載。此遊戲進行了二十四天就結束了,但他們發現這個主軸是很有潛力的。以城中、艋岬、西門町等區域為核心,透過遊戲讓大家接觸、重新認識。藉由APP,玩家可以重新認識的地點就更多了,但如果要涉及二十幾個區域,就會大大提高製作成本。

      瀟湘神畫了一個三角形,在三個端點的分別是:理念、蒐集資料(景點、地方)、娛樂化的背景介紹、娛樂故事主線構成。這是他認為在經營這樣的作品時,必須的供需框架。但在這供需框架下,台文系學生純粹只是作為資料供應的工具嗎?

      這個框架可以簡化成「知識、思想、娛樂性」,在這個概念下,瀟湘神指出:

・工作室本來就有自己的理念,透過這個理念很快可以找到蒐集資料的方向。要是沒有理念,就等於面對無限資料之海,不知道從何下手。面對這樣的創作者,要是台文系所能提供方向——也就是從本就已經存在的資料之海中建立思想、理念、議題,有賴於全方位的訓練。

・就實際經驗而言,雖在調查資料時感到愉快,但畢竟是片段的,缺乏全面的系統,有斷章取義之嫌,這時台文系的知識系統就能避免斷章取義的問題。

・以上兩者都導向學界可組成顧問團隊給予創作者幫助,但我很難想像這在沒有校方或系所指導的情況下實行,如這樣的合作形式無法在校內建立起來,也很難想像相關人脈能提供給畢業後的學生。

      基於以上的思路,回到《西門挺的四月笨蛋》這個例子,如果企劃重新開始,可能就根據理念,請顧問團隊選出有代表性的景點與地方故事,再進行故事設計,隨著發展後的故事設計的需求,再請顧問團隊提供新的資料。另外文本被創作出來的時候,也經顧問團隊審核,確保符合時代氛圍。

      瀟湘神認為,以上想像的運作模式,是需要經過大量的、反覆測試才能精緻化的,如果沒有成功的案例出現,也很難讓產業鏈成立,這或許是我們要一起思考、討論的。如果政府的案子本身就包含顧問團隊的經費,這是否更有利於成功的案例出現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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